两人争抢“天猫”商标打起来!商标抢注为哪般?
2019-06-11 18:35:13来源: http://www.iechen.com
618来袭,各大电商平台又使出浑身解数“撺掇”大家买买买。其中要数天猫的集猫猫最受欢迎,然而在节日氛围热火朝天之前,有两个人却因“天猫”商标早就打起来了,而阿里巴巴居然是围观者!看到这里你可能会发现:“天猫”商标居然不在阿里巴巴手中?!商标在别人手中,阿里巴巴还无动于衷?
2012年1月11日,淘宝商城在北京举行战略发布会,宣布更换中文品牌“淘宝商城”为“天猫”。尔后,“天猫”便不断出现在人们的视野,以至于现在一说到“天猫”就理所当然与阿里巴巴挂钩。
但其实,在天猫商城之前,就已经有人注册“天猫商标”了。
而这次的“打架事件”则是发生在第10414674号“天猫Tianmao”商标身上。
这件商标于2012年1月11日由朱珍珍提出注册申请,指定类别30类,使用在糖果;酵母;调味品;冰淇淋;豆浆;饼干;茶;咖啡;蜂蜜;方便面;虾味条;馅饼等商品上。该商标专用权期限为2013年3月28日到2023年3月27日。
2017年09月14日,陈洪涛对此商标提出撤三申请,然而商标局维持了此商标的注册。陈洪涛不服,于是在2018年07月02日,对此商标申请撤销。
陈洪涛认为
其通过对相关市场、行业的调查,没有发现该商标在核定商品上实际使用。因此认为朱珍珍在2014年9月14日至2017年9月13日期间(以下称指定期间)没有在核定商品上使用该商标,其提供的使用证据为无效证据。且在连续三年不使用注册商标撤销申请程序中,朱珍珍提交的使用证据并未送达他手上进行质证,相关使用证据不应当被采纳。请求对该商标的注册予以撤销。
朱珍珍认为
虽然她本人没有使用商标,但她早已将该商标授权给陈建停使用,该商标经过长期使用,已经与她本人和陈建停的企业产生了固有的必然联系,相关公众已经熟知产品的来源,形成了稳定的市场经营秩序,该商标的注册应予以维持。
商评委认为
商标的使用既包括商标注册人自己,也包括商标注册人许可的他人。如许可他人使用的,应当能够证明许可使用关系的存在。
就本案而言,朱珍珍的上述证据不能形成完整有效的证据链,不能证明在指定期间内复审商标在其核定商品上进行了公开、真实、合法的商业使用。朱珍珍也未说明复审商标在指定期间内停止使用具有正当理由。综上,第10414674号“天猫Tianmao”商标予以撤销。
阿里巴巴遗失在外的“天猫”商标
根据商标局查询,与“天猫”有关的商标共被申请注册了1131次,其中阿里巴巴仅占300次,这样算一算,居然有831次的申请来自他人!当初阿里巴巴没有提前布局好商标,这么些年也在不断的进行补救。
然而即便如此,依旧有很多人持有“天猫”商标,阿里巴巴这么多年来为补救当初未及时布局商标的漏洞,花费了大量的时间、精力、金钱。对于企业来说,避免商标被他人抢注,提前做好商标注册工作是关键。
本文由易辰国际整理并发布,详情请咨询易辰国际客服,客服QQ:3510474390
本文来源:http://www.iechen.com
责任编辑:易辰国际-赵东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