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公司注册后不想要了可以不办理注销手续吗?
2018-08-16 16:26:41来源: http://www.iechen.com
有些人盲目的在美国注册公司,可是美国公司经营一段时间后感觉不好,就不想要美国公司了,但是还不想办理注销手续,会产生罚款吗?办理美国公司注销有什么途径吗?
注销美国公司有两种途径包括自愿解散注销美国公司和强制解散注销美国公司。
自愿解散注销美国公司是大多数的州公司法都包含有关公司解散的条款,其中含有一系列公司解散的合理规定:美国公司业务开始经营前由注册人或第一届董事决定公司解散和在任何时候,由股东协商一致解散美国公司。美国公司解散的法定程序是:首先由美国公司的董事会决定是否采纳解散美国公司的建议,然后经由股东大会讨论通过。
一些州的公司法要求首先发出解散美国公司的通知,然后,经过一体段时间才结束美国公司的业务和事务,最后签发解散美国公司的文件。在另外一些州,当美国公司的业务和事务结束时,只需签发解散美国公司的文件即可。尽管不同的州有不同的规定,但各州均要求必须通知债权人且必须缴清所有季前的税金才能解散美国公司。
尽管股东享有自愿解散美国公司的权利,但对该权利的限制也理所当然的存在,特别是当出现以下情况,即对小股东不公平或目的是排挤小股东。当解散美国公司的目的是限制一些股东分享美国公司的利润或解散公司不是为了结束公司的业务,而是为了将其转移到另一个新的美国公司里去,而这个新美国公司是被一部分而不是被全部原有股东所拥有时,这种解散美国公司的行为理应受到限制。
在美国,法院无权主动地去勒令一家美国公司解散,但可以根据以下方式对法庭起诉或请求,强制美国公司解散。
美国各州规定,如果法案现美国公司存在不法的行为,各州的联邦检察长可以以公诉人的身份起诉,要求法院勒令美国公司解散并吊销美国公司的营业执照。如美国纽约州公司法第1101条规定:美国公司是通过欺骗或隐瞒重大事实而注册成立的或公司经营的业务超过了法律允许的范围,触犯了法律,在经营中有欺骗或不法行为,滥用公司的权力,违反州政府的公共政策等。
根据美国公司法,美国公司的董事无权自行解散公司。如果多数董事认为公司的资产不足以偿还债务,或者认为解散美国公司对股东有好处,但不能与股东会达成一致,他们可以向法院提出请求,由法院裁决是否解散美国公司。
按照我个人看法既然在美国注册公司了就要好好经营管理公司,未免后期造成不必要的损失,如果美国公司实在不想经营看就要及时办理美国公司注销流程,否则就要接受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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